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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巴塘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战勤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巴塘县消防救援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报考、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巴塘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13人。其中,战斗员9人、驾驶员3人,限男性;消防文员1人,限女性。聘用后由巴塘县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分配至巴塘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站、措拉政府专职消防站。
类别 |
职位名称 |
招聘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其他条件 |
专职消防员 |
战斗员 |
9 |
限男性 |
18至25周岁(1997年10月 30日至2004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
高中(职高) 及以上学历(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
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具有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
驾驶员 |
3 |
限男性 |
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 30日至2004 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
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 |
须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且驾龄必须满2年以上;具有a1驾驶证者年龄放宽至38周岁。 |
|
消防文员 |
文员 |
1 |
限女性 |
18至28周岁(1994年10月 30日至2004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
专业不限 |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战斗员及消防文员面向巴塘县户籍(截止2022年11月1日之后迁入无资格);驾驶员面向甘孜州户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志愿投身消防救援事业。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三)加分规则
1.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总成绩折合后加3分。
2.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原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总成绩折合后加2分。
3.具有通讯专业文凭或从事通讯岗位经历(持相关资格证书),在总成绩折合后加2分。
4.我县脱贫人口在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本人持有户籍所在乡镇和乡村振兴局的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2.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政审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政治审核,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巴塘县消防救援大队(独角龙村)。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巴塘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巴塘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政审表》(附件2)。
3.《巴塘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4.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退伍证明、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各类表彰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通讯专业文凭原件(国家认可通讯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脱贫人口证明1份;驾驶员a1、a2、b2驾驶证复印件1份。
5.高中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学籍验证报告,需二维码能识别真伪),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并提供电子照片,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
7.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所需资料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五、招聘考试流程及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心理测试、理论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参照《征兵心理测查内容标准》,成绩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成绩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理论测试。报考消防文员的考生参加理论测试,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内容详见附件6)。考试内容以“法律法规、消防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为主,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
(三)体测、岗位性测试。报考战斗员、驾驶员的考生需参加体测和岗位性测试,消防文员只参加体测。体测和岗位性测试项目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1.战斗员岗位:体测和岗位性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内容详见附件4)。两项测试量化标准中任意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直接予以淘汰。
2.驾驶员岗位:体测成绩占总成绩20%,岗位性测试占总成绩40%(内容详见附件5)。
3.消防文员岗位:体测成绩占总成绩20%(内容详见附件6)。
(四)面试。根据体测、岗位性测试和理论测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情况,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 、体格检查
进入体检人员由巴塘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按照相关体检要求由考生自行向医院缴纳。严格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所有考试流程结束后,在县纪委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统计结果,并在巴塘县城区各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启动相关聘用程序。
(二)入职培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属实、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巴塘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战斗员、驾驶员、消防文员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入入职岗前培训,为期30天。
(三)聘用管理。新聘用人员按巴塘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一)职业发展
1.表现优秀者可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
2.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工资待遇
1.岗前培训期、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3280元,试用期满后开始购买五险一金并发放全额工资(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该基本工资待遇)。
2.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文件标准予以保障,并享受目标奖(按现有人员同类标准执行),工资部分按规定逐级增长。
3. 中队长、副中队长、驾驶员、班长、副班长岗位除基本工资外,均有各岗位的岗位津贴和补助。
(三)其他待遇
1.参照消防救援队伍食宿条件予以保障。
2.被装按标准统一发放。
3.每年为专职消防员身体健康检查一次。
4.按照《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在职业荣誉、社会优待、教育优待、车辆通行等多个方面进行保障。
九、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教育体系、训练考核体系和调度指挥体系;参加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工作的范围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指战员相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执勤备战;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同遵守一日工作生活制度,周末节假日除正常休假外出外,全天在营区值班备勤。
(二)遵规守纪。签订聘用合同后,严格遵守中国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纪律条令》《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战备救援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灭火与应急救援业务训练规定》和《巴塘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量化管理规定》等消防救援队伍规章制度。
(三)休假管理。按照《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实施。
(四)工作考评。巴塘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消防文员每月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比率不超过15%。队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定的《巴塘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规定》的,将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由巴塘县消防救援大队向县人民政府报备后,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巴塘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事宜最终解释权为巴塘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周 波 电话:17808363687
代智友 电话:15775973855
巴塘县消防救援大队 巴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