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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公告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快速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提升多灾种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用工60名(男性救援队员55名、女性救援队员3名、男性驾驶员2名)。

  当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时,则按实际报名人数1.2:1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

  二、报考条件

  (一)救援队员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一线救援工作,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和自控调节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高中(中技)及以上,年龄18—30周岁(1992年12月13日至2004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部队服役满2年退役军人,有科技信息、通讯保障、财务会计、无人机驾驶及矿山、危化、森林扑火处置经验等相关专业技能和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12月13日),并可优先招聘。

  3.户籍不限。

  4.五官端正,男性净身高162cm以上,女性净身高156cm以上,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高血压、心脏病、肺结核等病症史、无纹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驾驶员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和自控调节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2.须持准驾车型的a1、a2。

  3.高中(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20—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3日至2002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5.具备三年内无较大交通事故证明。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吸食毒品历史的情况之一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以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考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在报名时间内到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二段166号306室)报名。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毕业证)、退役证、驾驶证、厨师证、健康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考信息登记表》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白色背景)。有优先资格者请携带相应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聘用考核

  1.救援队员

  考核项目包括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心理测试不计分值,体能测试占70%,面试占30%。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论为“正常”的参加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结论为“异常”的,不再参与其他测试环节,退出本次招录。

  ②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按70%计入个人总成绩)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2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冲刺跑。

  ③面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个人总成绩)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法律知识和职业能力。

  2.驾驶员

  考核项目包括心理测试、实践考核(路考)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心理测试不计分值,实践考核占70%,面试占30%。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论为“正常”的参加实践考核。心理测试结论为“异常”的,不再参与其他测试环节,退出本次招录。

  ②实践考核(满分为100分,按70%计入个人总成绩)

  考核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车辆实际操作水平和熟练程度。

  ③面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个人总成绩)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聘用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广安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若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入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或合格后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示。

  (五)录取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对拟聘用的救援队员,进行三个月编队实习,实习期满,经综合考评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对拟聘用的驾驶员实习期为三个月,实习期满,经综合评定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以上人员聘用期满,根据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双方认可并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聘用的人员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四、工资待遇

  按照核定的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间计发基本工资,按要求缴纳“五险一金”、人生意外保险等。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另行通知。

  凡不遵守广安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将取消报名及应聘测试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咨询电话: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0826—2160566

  贺老师15082681901、洪老师18982673111

  监督电话: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0826—2393155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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