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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前 (12-24)宜宾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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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机构岗、中小学校医辅助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2〕119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以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公共卫生队伍,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以下简称公卫特别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此次招募公卫特别岗名额共37个。其中医疗卫生应急岗5个、医疗卫生普通岗30个(以下统一简称医疗卫生岗),以及中小学校医辅助岗2个(以下简称校医辅助岗)。公共卫生特别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本次招募相关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叙州区2022年公卫特别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第三轮招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公卫特别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第三轮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离校未就业的省外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三、岗位设置

  1.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普通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

  2.校医辅助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本次招募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德政街141号)。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募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募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由此取得的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由社区(乡镇)出具的优先招募对象的证明等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在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均有效,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和面试通知单准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

  此次招募具体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礼仪、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如果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者,以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作为同等得分情况下优先招募条件;如果出现考生面试成绩、优先招募条件均相同者,在选岗时对并列的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顺序。

  面试时间地点:2022年12月24日(星期六),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及人员

  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8:30。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选岗

  此次招募公卫特别岗(医疗卫生应急岗、医疗卫生普通岗、校医辅助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空出的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宜宾市叙州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定,考生登录宜宾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www.ybrsks.com.cn查询拟招募人员名单。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因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订协议:服务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八)岗前培训:由招募单位对招募人员开展岗位培训。

  (九)正式上岗。

  五、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本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2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乡事业单位。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 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 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考核

  项目人员日常管理以服务单位为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在宜宾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www.ybrsks.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并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疫情防控。本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宜宾市、叙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考试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请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涉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在宜宾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www.ybrsks.com.cn等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业务咨询电话: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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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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